保险业诈骗内幕


孩子出生后是不是在你身边跑保险的不断出现了,天下的好事好像一下子就让你给碰上了,看看为什么他们像苍蝇似的盯上你,自己去了解下他们从你身上到底赚到了多少,你就明白了。你们的佣金可能比你想像的还要多,以下是在网上收集的一些内容,先看看吧,只是告诉你,商业保险千万不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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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兽诈骗的内幕
我曾是温州中国人兽保险公司业务员, 最近看到了网上很多有关保险的文章,我来向
大家解释一下保险行业的现状,细读之后您将终生受益非浅。

1, 保险的业务员保守估计20%是在诈骗客户。这里包括有意和无意的。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超高淘汰率,是对客户极不负责任行为。
例如:有人事后发现被某保险业务员骗了,向该保险公司投诉,此时该业务员已离开了公司。这时连投诉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业务员在保险公司只呆一个月的大有人在,呆两年的不到7%,呆五年不到2%。
目前,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在出错时有一句统一的口径“现在中国保险行业还没有规范,我们都还在学习”来为自己开脱。我们不妨要问一下:“你们在学习,客户就该为你们缴学费吗?”这种强盗逻辑苟延残喘地已成所有保险公司不成文规定。十年前是这句话,今天还是一字不改。

2,从合同的性质上讲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合同,因为,合同的文字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有的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所以,一旦打官司,吃亏的是客户。保险理赔时就更麻烦了,保险公司是不会那样干脆理赔,可能80%是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讲一旦你和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以后你和这家保险公司打官司机率是80%,除非你放弃理赔,在这80%中能胜诉大概是15%,因为保险合同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能获正常理赔是20%。因此,你买了一份保险能的到理赔概率是35%。”

3,分红型保险:分红险的红利不比银行利息好, 更是将“活钱”变成“死钱”.投保人绝大部份人会在三年内感觉上当而退保,(合同期内,客户要解除合同时, 保险公司是要扣相当一部份金额.而银行只将定期的利息以活期算。) 因此,该险种是保险公司最赚钱的险种。除非你是钱多了没地方花或在洗黑钱才需要该险种,否则,该险种是绝大部份人所不需要的。它的最好作用应该大概是用来洗黑钱。自然也就成了那些贪官污吏们的最爱,把那些来历不明的“黑钱”以他们的子女名义洗成了”合法”赚得。保险公司也就为他们提供了最佳场所。记住!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的,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想理财赚钱或想抵御货币贬值,可以做基金和国债。所以,分红型保险是以保险的名义骗客户的钱。
如,我的一位熟人为了贿赂官员,给他的儿子买了20万的"国兽千禧理财".保险成了最佳洗黑钱工具.

4,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也就讲人要是得的病和重大疾病险里某一种病对号入座,这人就是“死路一条”了。如要买这种重大疾病险,不如买生命意外险(生命价值险,也是保死的),因为,功效是一样,可是,交的保费要少的多。如一位30岁的人保重大疾病险30万保额每年要交8千多(退保是可以拿到一点钱),保生命意外险30万保额每一年是一千多。要是对家庭负责,保生命意外险就可以,和保险公司的纠纷也最少。重大疾病险,保险公司赚的是货币贬值的钱和退保时所扣相当一部份金额,所以,你缴越多钱保险公司就赚越多,每年八千多元交20年和一千多元是一个什么样概念差呢?
注:目前,在中国每年的意外死亡率不到万分之三,一万除三约是3300倍,100元乘3300等于33万,就是生命意外险也已是暴利了,何况其他险种。

例如1:我一位朋友的父亲中风后无法讲话,幸好能听的懂,身体半瘫。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在重大疾病险里有一条是丧失言语,注: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他还听的懂,有手语,还没有丧失言语。mama的无法讲话又听不懂那是植物人和死人有什么不同。原来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
例如2:在保单里写着“原位癌不在保列”。这句话的意思是“癌细胞还没有扩散的病例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合同为什么用专业的医学名词“原位癌”呢?却不用通俗易懂的词句呢?保险公司的目的真让人怀疑。

看病是要花钱的,得了大病,更是要花大钱。所以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大病保险,都希望在自己不幸得病的时候,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一些帮助。人们的愿望是简单而美好的,但是,我提醒大家,你所得的病,要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那些“大病”条件,还真是挺难的,在你有生之年能否获得理赔更是一个大大的疑问了。另外,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有很多在保险合同上写着的治疗方式和方法已经或既将不再被医方所选择。所以啊,购买大病保险的时候,您最好去咨询一下医生,看看您的期望值离保险公司的承诺到底有多远。
与其讲重大疾病险是“宫廷御宴酒一百八一杯。”不如讲“其实就是那个二锅头掺哪个白开水。” 忽悠人的。

5,有的不是保险是储蓄。如现在交3万十年后还6万,但你要看清楚合同,十年后会不会有6万,否则后悔不及。记住!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的,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

6,保险公司骗业务员和业务员素质低,没有把合同的条款向业务员讲清楚或业务员还不懂合同条款,就给业务员工作压力,要求做出业绩。业务员只能骗客户,骗一个算一个,骗了就走人。有时公司有意挑起业务员们相互的嫉妒心,这可能也是他们一种“鼓励”手段。有时还会教业务员骗客户,那些无知的业务员还真听他们骗。
例如:最近几年温州人向境外保险公司买保险金额每年是3千多万美圆。
保险公司要业务员向客户讲:“如果你没有出过境向在境外保险公司买保险,这保险合同是无效的。一旦将来和境外保险公司打官司,中国政府是不会帮你的。“
分析:保险合同是商业合同,中国政府是无法帮的了。中国渔民在所谓中国领海南沙被菲律宾的海岸巡逻队打死都帮不了,还指望能帮你在境外打官司,别他ma的做梦了。是不是无效合同不是保险公司裁决,商业合同官司只能在保险公司当地法院打官司。这些难道保险公司不懂吗?目的是有意制造别人的恐慌心理。

7,向保险公司投诉是没用的,保险公司是大贼,业务员是小贼,大贼是会包庇小贼。更何况他们是分赃。
例如:有的险种佣金最高可以拿50%。第一年客户去保险公司诉,保险公司处理结果是退保被保险公司扣去的金额是客户和骗子业务员每人各付50%,这样的处理就是退保一分钱没有,骗子业务员也没有损失,处理结果的理由是客户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没有看合同。保险合同如天书有几人能看懂呢?在他们的字典没有“欺诈”只有“误导”。目前在全国有两百多万的保险从业人员和一千万多曾是保险公司业务员都在藐视国家法律,不是国难吗?(我在这里提醒大家,您们在买保险时最好准备好摄影机取证,以备日后打官司用。)
附:既然,“处理结果的理由是客户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没有看合同“。那保险合同上何不文字写明“保险业务员口头解释无效,保险业务员行为不代表本保险公司行为。保险责任以合同为准”。这说明了保险公司放纵保险业务员的诈骗行为。

8, 保险公司大量增员是一种营销策略.网上资料显示。2004年,在中国有一千多万人曾经是保险公司业务员,这些被洗过脑的人来到社会为保险公司作免费的广告,这些被“洗脑” 式培训的人还要缴费。

9,在保险合同里玩文字游戏。在保单上出现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最后的“陷阱”。“及和等”字妙用。
 例1:汪小姐于2000年3月花500元购买了某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保险套餐,至今续保5年。今年5月底,她在北京市第三医院做了视网膜脱落修复手术,花去3000多元。出院后,汪小姐根据所买的险种,要求保险公司理赔2500元。但保险公司却以理赔条款第119条的规定“视网膜及玻璃体手术属于赔付等级第6等”,所以投保人必须做全以上两种手术,才能享受此理赔。单是视网膜不赔,单是玻璃体也不赔,二者缺一不可。 

例2,2005年年初,毛妈妈在做一年一度的体检时,不幸查出了有早期胰腺癌症状,需要马上手术。按照之前投保的条款,如果母亲身患癌症的话,可以在住院的时候,申请住院以及手术津贴,于是毛找到了原来给他们办保险的代理人李某,李某听后马上表示他们会妥善处理,但“需要向总部汇报一下”。毛只好等待,因为病情重大,医院多次催他给母亲手术,毛智平只好一遍遍催促李某,但代理人李某始终以正在研究为借口。毛智平开始觉得不大对劲,进而开始觉得“闹心”。一个“等”字抹掉10万元 久等之后,忍无可忍的毛智平直接找到该保险公司,一位姓张的经理接见了他,随后表示“这种情况不能赔偿”。张经理不慌不忙地拿出了毛他*的保单,上面的承保范围清清楚楚地写着癌症,后面还有一个括号:“胃癌、肝癌、骨癌、咽喉癌、鼻癌等”。张解释说,“等”的意思是只包括“等”字之前的癌症,其他的就不包括了。毛听后瞠目结舌,一直以来,他以为“等”字的含义是除了前面列举的还包括未列举的,而且当时代理人李某也承诺说,不论什么癌症都可以理赔的,怎么转眼就变了?但是李坚持说当时已经对他说明情况了。毛智平没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当时的承诺,只有哑巴吃黄莲——他只是不明白,既然“等”外概不理赔,还要个“等”字干什么。这像个文字游戏,而且还带点脑筋急转弯的玩味。一万元的保费,就成了在这游戏中的学费。

10,如你被骗,有证据就上法院起诉。保监会吗!哈哈!试试看吧!没证据就来论坛发帖。告诫其他人严防保险诈骗。现在保险诈骗多,请大家严防保险诈骗。
打油诗 《保险》
保险父母心,纯粹放狗屁。
没钱莫须理,有钱老缠你。
理赔登天难,催钱逼人急。
受骗上当滴,欲告无门第。
情面买保险,事后郁闷兮。
合同中条款,纯属玩游戏。
大病保死症,分红欺诈您。
保监是虚设,袒护有目的。
营销有欺诈,人人须警惕。

欢迎大家踊跃加入讨论。每天有一大批保险诈骗分子在我们身边转,我们的生活能安宁。看后您认为是对的您就顶一下,,让更多的人看到,帮助善良的人们避免受骗。

最后我想说的是拿朋友亲情作手段更是被我鄙视,在我开口骂人前请速滚开。

保险公司每年都在不停地增员,好让一批又一批的新员工发挥其“专长”,把他们的亲戚朋友都骗过来投保,然后把社会关系用尽的老员工淘汰出局……

  《中国青年报》 4月 8日载文披露了保险行业高额回扣“拉保单”的现象。记者采访的对象是武汉市一位已被开除的保险业务员,她用自己从事保险业务的经历,告诉人们“欺瞒是我们追求业绩的手段”。

  我欺骗了亲朋好友

  1999年我下岗了,之前在武汉一家化工企业从事财务工作。为了养家糊口,我自费参加了保险公司的短期培训班。在缴付了 500元押金和 150元岗前培训费之后,我便成了一名兽险业务代理人。通过公司的“洗脑工程”和“魔鬼训练”,我把从事保险工作当成了自己的事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再就业机会。我的第一笔保单业务来自我的父母,他们知道我成了一名兽险业务代理人后很支持我的工作,当我要求他们投保时,他们二话没说就投了钱。接着我就把目标盯向老同学、老朋友和老邻居等,凡是扯得上关系的我都会厚着脸皮去拉保单。第一个月我的业绩十分出色,不仅拿到了公司的 300元底薪,而且还有佣金和津贴等等。熟人的生意做完了,我便开始做生人的生意,其实做生人的生意,心理压力还小些。听先入行的同行们讲,医院里病人的保单最好拉。于是,我从第三个月开始便每天都往武汉的各大医院跑,与病人和他们的家属套近乎。在他们犹豫时,我便举出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例子来打动他们的心,如给他们举例说×××去年投了 200元的医疗保险,现在每年能报销 9000元的药费等。几个月下来,人虽然累了点,但我的业绩在公司相当出色,自己的收入也直线上升,收入高时每月超过了 6000元。

  我们的高薪来自哪里

  保险业务员的主要收入是“底薪+佣金”(业务回扣),虽然底薪少得可怜,但佣金相当可观。每笔业务的佣金是业务量的 20%-30%,也就是说,如果拉了一笔 1万元的保险业务,业务员最高可获得 3000元的佣金。

  如此高额的佣金,保户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连我自己都表示怀疑。以投资分红险种为例,如果保户投了 1万元,其中有 3000元被业务员“佣金”掉了,然后再经主任、经理和各部门的层层“佣金”,所剩便不到一半了(佣金高达30%,据了解基本上跑的都是拿这个数)

  公司的另一批高薪人员大都拥有固定的团体订单,这批业务员每月都可坐在家里收“佣金”,月收入最高可过万元。这批业务员与团体订单的经手人有着一种微妙的关系,说穿了就是利益均沾、分成共享。这样双方互惠互利,业务才能保持长久。

  还有一批高薪员工是拿管理津贴的。公司的一般晋升程序是:试用业务员→正式业务员→主任→高级主任→部门经理。主任级别以上便可拿到管理津贴。以主任为例,如果他下面的员工拿了 10万元佣金,主任便可提成 7%即 7000元的管理津贴。所以这些主任或主任职务以上的员工为了保级和晋升,便想方设法增加业务量,以至出现了返佣、高薪挖其他公司业务员、互相压价抢业务等现象,以保证他们能拿到更高的管理津贴。

  欺瞒是我们追求业绩的手段

  自从当上了保险业务员,感觉就像上了贼船一样,每天都在内疚中生活,特别是对亲朋好友,总觉得自己没脸见他们或欠他们什么。

  我们的欺瞒手段是在入行前的岗前培训和每个星期的早会上被公司“洗脑”洗出来的。公司要求业务员把欺瞒保户当成一种善意的职业。

  首先是欺瞒亲戚、朋友,拉他们的保单。因为都是熟人,彼此信得过,所以此类保单多半是自己帮客户代填投保书,连如实告知栏也不让对方看清楚,有时对方甚至连保的哪种险都不知道。

  其次是拉保单时,如果客户已经投保了,这时就要唆使客户把以前的保险退掉,再买新的保险,以自己的“例证”和“诚心”打动客户。这种做法对客户的损失很大,因为退保不能全额退还本金,只能退一部分。

  三是有些客户已有病在身,按规定他们是不能投保的,但有些业务员在给他们办理投保时却向公司隐瞒其病情。其实这种投保,病人投了也是白投,最后要想得到公司的赔付,简直比登天还难,到头来吃亏的还是病人。

  四是一味地强调某险种如何有保障,回报如何高,而对一些保险责任方面却避重就轻。这种现象出现的频率最多,因为保险公司都是条款式合同,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客户是很难理解的,业务员的解释稍有不到位,反馈给客户的信息就会出现很大的偏差。

  一旦成为保险业务员后,我们便一味地追求个人业绩,而不顾什么亲情、友情和人情,只求自己能得到更多的佣金。但在保险公司干的这段时间,我的良心时时受到谴责。

  我为什么自曝内幕

  我们在外面辛辛苦苦拉业务,但公司也想着法子骗我们。公司每个月都从我们的工资中列出一些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扣除,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但却从来不给我们开发票或其它扣款凭据。

  去年夏天,由于天气炎热,保单不好拉,我几个月跑了不少冤枉路,但一份保单也没拉到,也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工资。以后的几个月,由于关系用尽,我的业绩也不如从前。今年元月,我被公司除了名。按规定,离开公司后,公司应该把以前为我交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成我的个人独立账户。这时我才发现,公司以前只是扣了我的这些款项,却根本没给我们交过任何保险。真是的,这两年我帮公司骗来了不少业务,到头来自己却被公司骗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才知道,为什么当初向保险公司求职那么容易。因为保险公司每年都在不停地增员,好让一批又一批的新员工发挥其“专长”,把他们的亲戚朋友都骗过来投保,然后把社会关系用尽的老员工淘汰出局。公司就是靠这种不断补充新员工、不断淘汰老员工的方式来搞活生意的。

  在此,我想提醒那些急于求职的朋友,不要把保险工作看作一根救命的稻草,不能昧着良心挣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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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人保财被上海大众4S店全线封杀

一辆奥迪A6轿车前保险杠撞坏后,在4S店维修的实际材料费是6998元,承保这辆车的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只答应赔4812元,且同一家保险公司不同支公司的赔付标准不一。定损时,定损员对车主说,如果去“萧山利华”修,就基本没有差价。车主提出质疑后,保险公司解释,如果客户当时投保了专修厂系数,在指定的4S店修车就基本不需承担差价了,同时,在“利华”修车基本没有差价是因为该修理厂的报价与市场价比较接近。而“专修厂系数”这个说法,保险公司之前从未向投保人提及。

本报讯本报报道刊出当天,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理赔中心一位负责人致电本报说,这是一个行业性的问题,原因是很多4S店的报价太高,而“利华”的报价与市场价比较接近。同时他还提到,“利华”也是一家4S店。不过据了解,这家坚持按“市场价”理赔的保险公司,由于与投保人(车主)之间的矛盾太多,早已被众多的上海大众4S店列入“黑名单”。

保险公司推荐的4S店

为什么不被认可?

记者调查发现,“利华”原来就是浙江利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保险公司在给消费者的书面答复中,把“利华”称为“萧山利华修理厂”),据说还是奥迪在亚洲最大的4S店,但是,这家亚洲最大的奥迪4S店,却因维修质量等问题数次被本报和其他媒体曝光。

今年7月11日,萧山的一位徐女士在该4S店购买了一辆奥迪A4轿车,车开回家第三天就发现发动机的噪声很大。把车开回去检查时,这辆花38万元买的新车“被拆成一辆破车”,让徐女士非常伤心。车修好后,徐女士把换下来的增压器抱回家了,结果车子被该4S店强行扣了下来。

而向本报投诉的奥迪车主魏先生放弃保险公司定损员推荐的“萧山利华”,是因为10月14日车子在浙江奥通汽车有限公司接受保险公司定损的过程中,正好有一女客户来到奥通。只听这位女客户说,“萧山利华”修不好的,所以又回到奥通来了。听到这些话,魏先生宁可自己贴差价,也不到“利华”去修车。

另一家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的市场部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他的朋友中有不少人去“利华”修过车,但事后都说起过,“利华”的修车质量不怎么样。

有保险公司遭4S店集体“封杀”

与此同时,一位不愿公开身份的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被上海大众4S店全线“封杀”。

记者从杭州一家上海大众4S店的有关负责人那里证实,“人保”与他们的客户之间矛盾太多,客户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叫客户不要去4S店维修,因此就不推荐客户买它的车险了。

上海大众汽车浙江分销中心售后服务部的一位负责人虽然否认“封杀”、列入“黑名单”一类的说法,但他表示,4S店肯定是不用所谓的市场配件的,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矛盾由此产生。他同时承认,从今年6月开始,浙江省内50多家上海大众4S店已经集体采取行动,哪家保险公司不答应客户用纯正配件,4S店就不推荐客户买这些公司的车险。

保险公司逐渐出现两大阵营

在投保人(车主)和4S店的共同争取下,一味要求使用市场配件的做法,目前在保险行业已开始松动。

8月21日,杭州9家上海大众4S店、维修站与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对这一行业潜规则说“不”。双方向浙江省内购买安邦车辆保险的上海大众用户承诺,定损理赔一律采用原装配件,车辆维修全部进上海大众4S店。

上海大众某4S店的一位部门经理告诉记者,以往,保险公司按副厂配件的价格给客户的车辆定损,而客户势单力薄,“搞”不过保险公司,与安邦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后,客户向该保险公司报了案,可先把事故车拉到上海大众4S店,再由4S店请保险公司来估价,并帮助客户与保险公司协商,由于保险公司有承诺在先,按纯正配件赔偿肯定成功。

据悉,上海大众车目前在全国的市场保有量有300多万辆,年销量在高峰时曾达到30多万辆,而旗下的普桑是一款在中国“横行”了20年的车型。保险公司对其不得不“礼让”三分。

记者从不同途径获悉,平安、天平、太平等数家保险公司对大部分4S店的维修报价也是认可的。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与大部分4S店签过协议,客户在这些4S店修车不需承担差价。但记者向该公司求证时,有关人员却不愿告知有多少4S店、具体有哪些品牌的4S店,说是“怕别家模仿”。(虞洪波)

来源: 每日商报 时间:2006-11-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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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变脸 8成白领拒买中国人寿附加险

来源: MSN中文网  时间:2006-11-24 15:10

背景介绍:

[条款易生歧义 中国人寿客户面临两难]

“要早知道附加险会中途‘变脸’,根本就不要考虑购买主险!” “新闻中客户与中国人寿的纠纷责任主要在中国人寿及其代理人”……MSN中文网上关于中国人寿附加险中途“变脸”的新闻调查,截止到今天共吸引了2608名白领人士参与,上述说法就是多数参与调查人士的反映。

最近,无锡市民杜先生遭遇的中国人寿附加险中途变脸事件,引起了已承保人们的极大恐慌,保险不见得能“保险”。杜先生2003年9月为妻子购买了人保推出的康宁终身保险及附加险,分20年缴款,每年缴纳保费2850元,被保险人去世后返还所有保费,投保有十多类重大疾病,通常都是老百姓口中的“绝症”。今年8月,杜先生的妻子突发急性胃炎,住进了医院,十多天花费2200多元。保险公司在兑现了近1800元的费用后,却对杜先生购买的“康宁终身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单方面提出了 “特别约定”,保险公司的理由是:附加险一年一签,对于已知的风险将不予投保。杜先生一时进退两难。

对此事件, MSN中文网和100调查网联合开展了“中国人寿终身保险附加险”的新闻调查,民众反映之强烈可能也是中国人寿无法预测的:参与调查的白领人士大部分都表示不敢再轻易相信中国人寿,且对购买其保险显得非常谨慎。在回答“如何看待中国人寿与客户的纠纷”时,2608名白领人士中就有91%的人表示:“责任在中国人寿及其代理人”;其中90%看来已经买过保险的白领对此也表示:“要早知道附加险会中途“变脸”,根本就不会考虑购买主险了”;有85%的白领表示出了惊讶:“看了样的新闻,以后不会考虑购买中国人寿的终身险与附加险的产品组合”。

调查中, 90%已经是保险客户的群体很担心自己将来会遭遇和无锡市民同样的‘待遇’,对已经购买的中国人寿产品组合显得比较恐慌:“中国人寿关于主险和附加险的组合设计确实容易使客户产生误解,要早知道附加险也会变‘变脸’,根本就不会考虑购买主险了”。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调查中有51%的白领认同新闻中专家的观点:“保险公司运用专业的、一般人难以理解的法律文字设定对己有利的条款,而多数销售人员并未加以明示,这是中国人寿在用不合法的手段涉嫌欺骗消费者”;43% 的人对“中国人寿的产品组合释义虽然巧妙利用了法律法规,感觉上合法但实际上并不合情理”说法比较赞成。

另外,对于“看了新闻,是否会购买中国人寿的终身险与附加险的产品组合?”的问题,2608白领群体中85%表示不会购买;仍然会考虑的仅占2.6%;持观望态度且拿不定主义的白领占10%。

看来,中国人寿的“终身保险附加险‘变脸’”事件中:“附加险一年一签,对于已知的风险将不予投保”的规定确实要吓跑很大一部分准客户了。(100调查网 sunnie)